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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月24日電 據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渭南臨渭法院”消息,今日上午,渭南臨渭區法院對檢方指控的與張淑俠拐賣兒童有關的事業單位人員失職案公開宣判,以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判處被告人司欣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高文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被告人姚軍民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被告人王莉免予刑事處罰。宣判後,司欣當庭表示上訴,其他人未明確表示。
  自去年12月30日陝西富平婦幼保健院產科醫生張淑俠拐賣兒童案進行公開審理以來,一直備受社會關註。此案的主犯張淑俠已經在1月14日被陝西渭南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今天接受公開宣判的有四人,分別是原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產科主任高文平,原富平婦幼保健院產房臨時負責人、產科助產士司欣,原富平婦幼保健院主管業務副院長姚軍民和原富平婦幼保健院院長王莉。
  在1月6日的公開開庭審理中,檢察機關指控:四人身為國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張淑俠趁機從醫院將多名嬰兒抱出拐賣,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追究四被告人刑事責任。  (原標題:陝西富平販嬰案3名失職人員獲刑 一人表示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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